昆明新房维修基金在哪里交

昆明新房维修基金在哪里交

昆明新房维修基金在昆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交,根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公共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代管。基金,广义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公积金、信托投资基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