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新房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一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一平方米。房屋维修基金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乘以比例乘以面积,但需要注意的是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房产行政部门确定,所以维修基金比例在各地区之间都有一定的差异,建议购房者到当地站或房管局站进行查询。房屋维修基金可以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对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包括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