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行政处罚的理由条件是什么

减轻行政处罚的理由条件是什么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