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缔约过失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缔约过失行为

属于缔约过失行为的有: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