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的证据的种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