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一个月羁押天数怎么算

拘役一个月羁押天数怎么算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