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贷款能否没收购房定金

未取得贷款能否没收购房定金

不能。

因为国家政策变化,银行不给买方提供贷款,导致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不是买方单方的原因造成的,买方可解除合同,要求退回购房款及利息或者定金。一方解除合同需要具备合同解除权方可。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任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