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劳动权有哪些

宪法规定劳动权有哪些

宪法规定劳动者有免于强迫和强制劳动、择业自由、获得免费就业服务的权利、就业权、就业保护的权利、免于失业的保障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参加和组织工会权。

《宪法》对劳动权的规定不止局限于劳动报酬的获取、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就失业补助等基本问题。其中还强调了对劳动者尊严的尊重,即劳动者的就业必须出于自愿,不允许加以强迫。

法律依据:

根据《宪法》第四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