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定额教存任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三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六)、其他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