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佐法案名词解释

基佐法案名词解释

1833年,法国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后,发展初等教育成为重要任务,教育部长基佐颁布“基佐法案”,大力发展初等教育和师范教育,规定每乡设一小学,教师任教需资格证书。

法案要求:

1、政府与社会应携手发展初等教育;

2、公、私立学校应实施相似的道德与宗教教育;

3、扩大初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凡具有相应知识水平、并向地方行政长官递交德行证明书且满18岁的法国公民,皆可开设私立初等学校;

4、在法国的每一个区都建立一所初级小学,在每个600人以上的城市设立一所高级小学。初级小学的任务是进行基本知识、道德和宗教教育,高级小学设置职业课程,使学生获得实际的知识;

5、该法案还提出重视师范教育的思想。坚持所有的小学教师必须接受师范教育的训练,通过考试获得证书后,方可任教。国家保证教师获得最低限度的薪俸。

这一法案公布后,法国的初等学校和师范学校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这一法案没有提出普及义务教育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