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产证搬迁补偿标准

无房产证搬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但是如果该房屋使用人只有这一套房屋用于居住,一般为保障其基本居住需要,拆迁人应为其安排住处或将建好后的安置房供原使用人继续租住,但是使用人要支付相应租金的。根据近几年在办案的实践过程中遇到也有拆迁人愿意对使用人进行补偿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使用人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使用人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