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鉴定标准

轻伤二级鉴定标准

轻伤二级鉴定标准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是头皮的创口或瘢痕长度达到8.0厘米以上;头皮的撕脱伤面积达到20.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的缺损面积达到10.0平方厘米以上;帽状腱膜下的血肿范围达到50.0平方厘米以上;颅骨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神经损伤引起的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二级鉴定标准如下: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厘米以上。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平方厘米以上。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平方厘米以上。4、颅骨骨折。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