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管辖有几种

刑事诉讼管辖有几种

刑事诉讼管辖主要为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包含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门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