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规定高温费几个月

2020国家规定高温费几个月

国家规定高温费大部分地区是6月-9月,个别地区5月或7月开始,海南地区4月-10月。

其中,5月21日,上海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将上海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执行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

此外,福建省已于2019年4月29日发布《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从5月1日起,对现行夏季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

截至2019年5月23日,部分地区的高温津贴实施办法已超过有效期,这些省份或可能对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