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转让要满足哪些要件

合同权利转让要满足哪些要件

(1)须有有效存在的合同权利,且转让不改变该权利的内容。合同权利的有效存在,是合同权利转让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或者无效或者已消灭的合同权利转让的,即为标的不能,转让合同无效。转让合同权利不得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否则转让无效。

(2)转让人与受让人须就合同权利的转让达成协议。

(3)被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让与性。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4)转让合同权利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办妥这些手续方能生效。

《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