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并表四个条件

财务并表四个条件

合并财务报表亦称“合并会计报表”。简称“合并报表”。将母公司(控股公司)与其子公司(附属公司)视为一个统一的经济实体,为反映母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和承担的全部负债,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而编制的报表。由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各种经济业务,所以合并报表须将这些内部交易和往来事项予以剔除。合并财务报表发端于美国摩根大通公司。它于1901年自愿合并其所属的美国钢铁公司的财务报表。其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逐渐成为各国会计准则的强制性要求。n合并报表具有以下特点:n1、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是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n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主体是母公司。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构成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是在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的个别报表数据进行加总的基础上,结合其他相关资料,在合并工作底稿上通过编制抵销分录将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之后形成。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遵循特定的方法――合并工作底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