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条件

居住证办理条件

居住证办理条件是: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