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强奸未成年女性判几年

未成年人强奸未成年女性判几年

根据《刑法》规定,未成年强奸未成年女性有两种情况:

1、不满14周岁的男性强奸未成年女性的,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男性强奸未成年女性的,构成强奸罪,应负刑事责任。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