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公有住房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公有住房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根据2008年12月6日实施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已购公有住房转让的时候,可以,不征得原售房单位的同意,已购共有住房,转让以后,原售房单位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而在实际生活中,有这样的福利,分房其实是国家或者是单位对承租人住房消费的一种补贴,也体现了承租人劳动的价值。对于拥有公有住房使用权对象是具有针对性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享受到住房的补偿,一般具有针对性的,并且大部分在单位工作一定年限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