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交通事故诉讼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确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的方式如下:

1、确定主体的一般原则。根据民法的“权利义务相一致”、“谁行为,谁负责”的基本精神,并针对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特点,确定诉讼主体通常认为应从两个方面予以把握:一是运行支配;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但在审判实践中,认定责任主体应以运行支配为主要依据,因为支配足以决定一切。

2、应将作为直接诉讼主体。因此,一旦发生诉讼,应将保险公司作为直接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

《道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