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遗漏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注销后遗漏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注销后遗漏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其一,如果在清算程序中由于清算组未履行通知义务或在公告程序中存在过错导致遗漏债务在清算届满方出现,则遗漏债务对应的原公司债权人在股东清算受益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清算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责任以遗漏债务对应债权人本应分配在清算程序中分配的财产额度为限。

其二,如果清算程序中清算组履行了通知义务且在公告程序中不存在过错,则遗漏债务对应的原公司债权人在股东清算受益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自行承担。当然,在上述两种处理思路的情况下,处置主体保留期限届满后如新出现了遗漏债权,则可以比照上述遗漏债权行使及分配的思路予以共同解决。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公司的清算义务一般是由股东承担的。若是未经清算注销公司以后,相关债务的追索建议可以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债务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