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所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其实应该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目前已被废止。 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经国务院批准,并授权原国家计生委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2009年4月2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并于2009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废止了1998年8月6日由国务院批准、1998年9月22日原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