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考试内容:1、考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2、教育综合知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内容占百分之四十。专业知识的内容占百分之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