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签订的劳动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入职签订的劳动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入职签订的劳动协议是不算劳动合同的,劳动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入职签订的劳动协议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