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旧兼从轻原则

关于从旧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其具体适用规定如下:

1、从旧原则,指行为只能适用当时的法律,新法不具有溯及力。

2、从轻原则,是在从旧原始基础上的发展,出发点是进一步的保护人权,正确的理解并实现法律工具的功能。

3、新法对其颁布以前发生的行为不具有溯及力,当新法与旧法发生冲突时,如果新法对于被告人有利,就采取新法,如果旧法对于被告人有利,就采取旧法。

4、从轻原则优先于从旧原则。

5、如果已判决但判决未生效,则可申请上诉,上诉期间按新法处理,如果是终审判决,判决即生效,即采用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