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斗而讼于社伯的于怎么解释

竞斗而讼于社伯的于怎么解释

于:到。出自明朝刘元卿的《应谐录》。

原文: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竟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译文:从前有两兄弟看到天上的飞雁,准备弯弓射雁,哥哥边弯弓边说:射下来煮着吃。他的弟弟争着说:鹅才适宜煮着吃,雁要烤着才好吃。竟互相争吵起来,最后不得不到到地方上的长者那里去评理。长者建议把雁剖成两半,用一半煮一半烤的吃法解决了他们的争吵。随后兄弟俩再去找天上的飞雁,早已又高又远地飞走了。 两兄弟最终只能望雁兴叹,空留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