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的程序

简述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的程序

1、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统一考试(竞争上岗须进行民主测评);

4、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公开选拔:即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

竞争上岗: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央、国家机关内设的司局级、处级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或者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从职务层次看,竞争上岗适用于司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进行。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的职位,按照法律、法规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不列入竞争上岗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