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有哪些

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有哪些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如下:

1、适用条件限制。

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适用对象限制。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犯罪性质限制。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4、适用程序限制。

刑法第48条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执行制度限制。

刑法第48条第1款: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