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附件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包括: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2、爆炸物品类;3、管制刀具;4、易燃、易爆物品;5、毒害品;6、腐蚀性物品;7、放射性物品;8、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