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单位不服应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单位不服应该怎么办

不用申请撤销,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款赋予了劳动者对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但此处仅限于劳动者为适格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