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