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报告需要注明内容有哪些

清算报告需要注明内容有哪些

清算报告需要注明的内容有:

1、注销单位的概况,包括注销单位的性质、地址、法人证书编号代码标示、资金、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原因;

2、注销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者海关出具的完整纳税证明;

3、注销单位确定清算基准日账面负债情况;

4、注销单位流动资金、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明细表;

5、注销单位债权确认情况;

6、清算组织提供的注销单位有误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说明;

7、清算费用,详细注明支出清算费用的项目和数字;

8、清算结论,对注销单位清算的整体资产进行总得估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