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撤销

可撤销婚姻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撤销

对于可撤销的婚姻,受胁迫一方应在结婚登记后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经撤销,婚姻关系自始无效。该一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