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六十五条:包裹是指适合在旅客列车行李车内运输的小件货物。包裹分为四类:一、一类包裹:自发刊日起5日以内的报纸;中央、省级政府宣传用非卖品;新闻图片和中、小学生课本。二、二类包裹:抢险救灾物资,书刊,鲜或冻鱼介类、肉、蛋、奶类、果蔬类。三、三类包裹:不属于一、二、四类包裹的物品。四、四类包裹:1、一级运输包装的放射性同位素、油样箱、摩托车;2、泡沫塑料及其制品;3、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需要特殊运输条件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