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分支机构是与总公司或公司相对应的概念,许多大企业的业务遍布全国,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即所谓的分支机构。公司本身被称为总部或公司,分支机构是指在总行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分支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一词,但不是一个真正的公司。由于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