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都有几种

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都有几种

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直接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