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住院报销多少

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住院报销多少

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但近年来,健康扶贫政策针对贫困户家庭,对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180元)的费用实行财政全额补贴。进一步提高了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减免比例,一般情况下,在县内住院报销比例都达到了90%,切切实实地减轻了贫困户看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