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条件

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条件

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条件是:

1、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的;

2、国家负责赔偿的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造成的;

3、损害必须是违法行为造成的;

4、损害必须是现实已经产生或必然产生的,是直接的,不是间接的;

5、赔偿是法律规定的。

6、无论行政机关在作出职权行为时有无过错,只要其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且因此给相对人造成损失,就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管其主观上有无过错。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