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

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

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具体项目:

1、借款利息支出。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工资、薪金支出;

3、职工工会经费2%,职工福利费14%,职工教育经费2、5%。

4、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业务招待费;

6、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

7、固定资产租赁费;

8、坏账损失及坏账准备金;

9、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

10、资产损失;

11、汇兑损益;

12、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13、住房公积金;

14、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15、研究开发费用;

16、其他扣除项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