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级工伤鉴定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七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轻度智力障碍、单肢瘫(肌力3级)、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面部轻度毁容等情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