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县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县人大代表的权利主要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

人大代表的义务:

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2、保守国家秘密。

3、联系群众。

4、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