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抵押注销要带什么

办抵押注销要带什么

办抵押注销要带: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他项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明书(原件)、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原件)、房产证和土地证(复印件)或者不动产权证(复印件)、银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银行的法人证明书(原件)、等这样的一些材料

房屋抵押权注销是以前抵押的房产证,因为已经完成还款手续,抵押注销,恢复自由产权性质。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已依约履行债务,由抵押双方申请解除抵押关系的行为。

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由住房城乡建委受理,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房地产他项权利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房地产他项权证、抵押证明书、预告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已注记抵押情况的土地证(原件);

5、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银行证明等)(原件);

6、抵押权人介绍信(原件);

7、经办人身份证明(校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