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任理事国任期几年

非常任理事国任期几年

非常任理事国任期两年。

安理会主席由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按国名的英文字母顺序按月轮流担任。

联合国大会、秘书长以及任何会员国都可以提请安理会注意可能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和局势。

联大决定停止某会员国权利或开除某会员国均须由安理会事先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