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由此可见,夫妻一方由于分居而主张离婚的,要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由于工作或者治病就医等原因;2、分居的时间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3、夫妻分居满两年须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