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前复查和再次鉴定的区别

工伤鉴定前复查和再次鉴定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如下:

再次鉴定是对工伤鉴定前复查的结论不服,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再次鉴定,伤残等级以再次鉴定结论为准。

复查鉴定是工伤鉴定前复查一年后,伤情出现变化申请复查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