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维权打官司要注意向销售方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收据,注意诉讼时效我国有关法律明文规定,选择合适的维权渠道解决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