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能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

分居能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

分居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但是必须符合两个要件:

一、分居的原因是夫妻双方感情不和;

二、分居满两年。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