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经营以下动物,动物产品:1、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2、疫区内易感染的。3、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4、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5、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6、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