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

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

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以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不能独立工作,需要随时有人照看。

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独立,需要有人照看。

四级伤残:社交受限,活动、工作范围受限制。

五级伤残: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

六级伤残: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

七级伤残:暂时活动不受限制,但长期活动必定受到一定限制,工作时间大量减少。

八级伤残: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限制、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九级伤残: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限制。

十级伤残: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