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国共合作的五项要求是什么

第二次国共合作的五项要求是什么

五项要求:

1、停止内战,一致对外。

2、保障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

3、召开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

4、迅速完成对日作战之一切准备工作。

5、改善人民生活。

第二次国共合作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同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建立的合作,即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7年8月中旬蒋介石被迫同意将在陕北的中央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23日,蒋介石发表谈话承认了共产党的合法地位。这样,以国共合作为主体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建立。10月间,又将在南方十三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至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第二次国共合作开始。